我的账户
龙潭资讯网

自媒体资讯干货

亲爱的游客,欢迎!

已有账号,请

立即登录

如尚未注册?

加入我们
  • 客服电话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400-000-0000

    电子邮件

    xjubao@163.com
  • APP下载

    龙潭资讯网APP

    随时随地掌握行业动态

  • 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龙潭资讯网公众号

龙潭资讯网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

【你问我答】非武汉户籍人员迁入新城区、开发区,如何落户?

2023-05-13 发布于 龙潭资讯网
白癜风-全部

非武汉市户籍人员迁入新城区、开发区如何落户?

你问我答

不懂我帮你

今天小编

就一一来解答

01

申办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新城区、开发区落户的有哪些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男不满45周岁,或女不满35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在我市新城区、开发区合法稳定就(创)业。

(3)在汉有合法稳定住所。

02

如何认定就业创业条件?

(1)就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2)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6个月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03

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新城区、开发区落户的具体落户地有什么规定?

就业的在社保缴纳地申报落户,创业的在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申报落户。

(1)社保缴纳地与工作地不一致的,应在社保缴纳地申报落户;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与合法稳定住所不一致的,应在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申报落户。

(2)社保缴纳地与合法稳定住所不一致的,原则上在社保缴纳地申报落户;社保和自有房屋在同一行政区的,可以在自有房屋所在地申报落户。

(3)申请人实际工作地在新城区、开发区,且参加省直社保的,应在其实际工作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落户。

04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办落户?

申请人在新城区、开发区缴纳个人社保,在本市其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社保缴纳的新城区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落户。

05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关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上的【微警务】进入平台首页。点击首页上【迁入登记】选择“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新城区、开发区落户”。查看办理事项的所需申报材料,点击右上角的【申报】即可进行办理。

武汉落户网上办理入口

关注“武汉本地宝”

对话框中回复【落户】

即可进行查看

▌来源:武汉公安、本地宝综合(内容来自网络,武汉本地宝收集整理,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文章及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已获平台授权)

▌编辑:卡卡

右下角点赞+在看!小编码字更有动力~

戳↙链接查看~武汉五一假期游玩攻略

1

鲜花
1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该文章已有0人参与评论

请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相关阅读

  • 龙潭资讯网
    1970-01-01
  • 龙潭资讯网
    1970-01-01
  • 龙潭资讯网
    1970-01-01
  • 龙潭资讯网
    1970-01-01
  • 龙潭资讯网
    1970-01-01
  • 龙潭资讯网
    1970-01-01
龙潭资讯网

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Get最新资讯

相关分类
热点推荐
关注我们
龙潭资讯网与您同行

客服电话:400-000-0000

客服邮箱:xjubao@163.com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龙潭资讯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龙潭资讯网 X1.0@ 2015-2020